第2种观点: 房东家的灯泡坏了由出租人承担,除非是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对于承租人添附的补偿责任,如果是合理添置且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拆除不影响价值的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归出租人所有并进行适当补偿;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非按合同约定添附,拆除不影响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出租人一般不给予补偿装修物的损失。法律分析一、房东家的灯泡坏了应由谁来承担1、房东家的灯泡坏了一般都是由出租人承担的,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因为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上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二、承租人添附的补偿责任如何处理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3、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结语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和第七百一十三条,房东家的灯泡坏了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除非另有约定或因承租人过错引起的维修。对于承租人添附的补偿责任,如果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属于合理添置,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且协商不成,拆除不影响价值的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则评估现价值归出租人所有并适当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未按合同约定,拆除不影响价值的,承租人可自行拆除,出租人一般不补偿装修物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东家的灯坏了一般情况下是租赁者负责。房东家的灯炮坏了是属于租赁者的责任,不属于房东负责的。具体要根据出租方与租赁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合同中规定损坏的物品由房东负责的话,那么在不是人为造成的情况下,灯坏了应由房东负责,如果是租房者自己弄坏的话,应由租房者自己负责。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子灯泡或家具等东西坏了,是属于租赁者的责任,不属于房东负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房东家的灯泡坏了一般都是由出租人承担的,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因为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上述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商铺的租赁税由谁来承担商铺租赁税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商铺租赁税是以租金为基础的,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无效合同双方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无效合同双方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来承担申请强制执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在判决。无效合同可以由谁来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来承担保管合同纠纷中的损失,如果是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管人是无偿保管人,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东家的灯坏了一般情况下是租赁者负责。房东家的灯炮坏了是属于租赁者的责任,不属于房东负责的。具体要根据出租方与租赁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合同中规定损坏的物品由房东负责的话,那么在不是人为造成的情况下,灯坏了应由房东负责,如果是租房者自己弄坏的话,应由租房者自己负责。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现的房子灯泡或家具等东西坏了,是属于租赁者的责任,不属于房东负责的。具体要根据出租方与租赁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合同中规定损坏的物品由房东负责的话,那么在不是人为造成的情况下,灯坏了应由房东负责,如果是租房者自己弄坏的话,应由租房者自己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上是否有条款约定,如租赁合同内有约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如合同内无约定的,承租人可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是因消耗而导致的损坏,租赁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租房时,签租房合同是租房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租客,在签合同前一定要注意查验房东房产证、签合同时注意付款方式、租赁起止日期、押金金额等。最重要的是签合同后验收房子,做好物业交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东家的灯坏了一般情况下是租赁者负责。房东家的灯炮坏了是属于租赁者的责任,不属于房东负责的。具体要根据出租方与租赁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来看,如果合同中规定损坏的物品由房东负责的话,那么在不是人为造成的情况下,灯坏了应由房东负责,如果是租房者自己弄坏的话,应由租房者自己负责。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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