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因为《民法典》,并没有关于女婿要赡养岳父、岳母的规定,并且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一、主要赡养义务的遗产公证比例是多少?
1、根据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起诉。
2、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二、财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等等。
三、丧偶女婿和儿媳妇的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了丧偶的儿媳和女婿的继承权问题。如果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享有法定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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