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环舟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来源:环舟情感网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条件是: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运输麻黄碱、伪麻黄碱五千克以上;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等情形的,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

(四)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五)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八)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相当数量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zshy.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