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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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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股份转让的方式有: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记名股票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一、不记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是怎样的

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它与记名股票相比,判别不是在股东权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记载方式上。不记名股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不记名股票股东权利归属于股票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要求缴足股款;转让相对简便;安全性较差。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其方式依一般无记名有价证券转让的规则,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二、记名股票的意义?

记名股票的意义是有利于公司了解、掌握股东的人数及股票的流向,便于公司控制。在我国,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该发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般是被记载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载下来,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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