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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案号和民初案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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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案号和民初案号的区别:

1、调解纠纷的性质不同:立案调解是诉讼调解,诉前调解是人民调解;

2、调解对象不同:立案调解的对象是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的对象是当事人虽向人民提起诉讼,但人民并未立案受理,而是转交“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调解的矛盾纠纷;

3、主持调解的人员不同:立案调解是由人民立案庭的法官组织进行的,诉前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人民调解员主持的;

4、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立案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立案调解,又称民事案件速裁,是人民的立案庭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由立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立案调解工作由人民的立案庭负责。立案调解将简易民事案件化解于立案阶段,其前提是民事纠纷已经立案,调解案件的人员是人民立案庭的法官,立案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移送审判业务庭继续审理。

综上所述,民初是正式立案了,民诉前调是正式立案前的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转为正式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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